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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建设项目

安全审查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机关受理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单位的人员填写。
  二、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或者机打文本。
  三、本申请书“项目名称”栏,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确定的工程名称。
  四、本申请书“申请单位”栏中的“名称”和“地址”,填写申请单位工商法人营业执照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通知上的企业名称和企业住所。
  五、本申请书“项目建设单位”栏中的“名称”和“地址”,填写项目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企业住所,或者申请单位依法设立的下属单位的名称全称和详细通讯地址。
  六、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栏中的“经济类型”,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七、本申请书“建设项目类型”栏,按照下列分类进行选择性填写:
  ⒈新设立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建设项目;
  ⒉现有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新建项目;
  ⒊现有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改造项目;
  ⒋现有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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