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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防办关于对行政许可事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的申办材料进行调整的通知

  2、《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受理地址
 
 复兴中路593号,邮编:200020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
  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
 
 54662088

  附件二:

民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量概况表



┌──────────────────────────────────────────┐
│                  一、工程概况                  │
├───────┬─────────────┬──────┬─────────────┤
│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址 │             │
├───────┼─────────────┼──────┼─────────────┤
│  战时用途  │             │ 平时用途 │             │
├───────┼──────┬──────┼──────┼───────┬─────┤
│  建筑面积  │      │ 防护等级 │      │ 审核意见单  │     │
│       │      │      │      │(或批复)文号│     │
├───────┼──────┴──────┼──────┼───────┴─────┤
│  建设单位  │             │ 设计单位 │             │
├───────┴─────────────┴──────┴─────────────┤
│             二、口部(出入口和通风口)临战封堵             │
├───────┬─────────────┬──────┬─────────────┤
│  孔洞数量  │             │  总面积  │             │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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