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一份(复印件,并由设计单位加盖公章)
3、“民防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审核意见单”(或批复文件)一份(复印件)
4、民防工程施工图一套(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及建筑、结构、通风、给排水、电气专业)
5、有平战转换工作内容的民防工程还需提供:
(1)《民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量概况表》一式三份(可在“民防网”www.mfb.sh.cn下载,用计算机“Word”程序填写后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各类临战封堵(平时使用的出入口、通风口和防护单元隔墙连通口、风管穿墙孔以及上下防护单元相邻楼板孔洞等)的详图及材料表(不得仅标注参照某图集)
6、附建式民防工程还需提供如下图纸:
(1)地面建筑底层平面图一份
(2)地面建筑立面图、剖面图和与民防工程出入口有关的剖面图一份
(3)地面建筑底层给排水平面布置图及相应的透视图一份
7、民防工程战时、平时使用分由两家设计单位设计的,应提供民防工程平时使用设计的全部图纸一套
(二)改建工程应报送以下材料:
1、“上海市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表”一式三联(可在“民防网”www.mfb.sh.cn下载,用计算机“Word”程序填写后用A4纸打印,请勿折叠并请保持背面的空白、清洁)
2、“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一份(复印件,并由设计单位加盖公章)
3、民防工程原竣工图纸一套,民防工程改建图纸一套,民防工程改建内容说明书
4、改建设计含有平战转换工作内容的还需提供:
(1)《民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量概况表》一式三份(可在“民防网”www.mfb.sh.cn下载,用计算机“Word”程序填写后A4纸正反双面打印;只需填报改建部分平战转换工作量)
(2)改建部分各类临战封堵(平时使用的出入口、通风口和防护单元隔墙连通口、风管穿墙孔以及上下防护单元相邻楼板孔洞等)的详图及材料表(不得仅标注参照某图集)
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2、总窗口受理
3、市民防办内部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4、申请人至总窗口领取审查意见
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办理依据
1、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