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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防办关于对行政许可事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的申办材料进行调整的通知

上海市民防办关于对行政许可事项“结合民用建筑
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的申办材料进行调整的通知


  为了加强民防工程平战转换管理,我办对行政许可事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的申办材料要求进行了调整。
  调整的主要内容是:有平战转换工作内容的民防工程必须提供《民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量概况表》以及各类临战封堵(平时使用的出入口、通风口和防护单元隔墙连通口、风管穿墙孔以及上下防护单元相邻楼板孔洞等)的详图、材料表。
  从2005年12月1日起,该事项的申办对象应按调整后的要求向我办报送申办材料。
  调整后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办事须知》以及《民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量概况表》、《〈民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量概况表〉填表说明》请至“民防网”(网址:www.mfb.sh.cn)查阅下载。
  附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办事须知》
     《民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量概况表》
     《〈民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量概况表〉填表说明》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办事须知

以下办事程序至2005年11月30日废止



  办理机构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申办对象
  本市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民防工程的建设单位
  申办材料

  新建工程:
  1、
“上海市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表”一式三联(建议至“民防网”www.mfb.sh.cn下载填写后用A4纸打印,请勿折叠并请保持背面的空白、清洁)
  2、“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一份(复印件,并由设计单位加盖公章)
  3、 “民防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审核意见单”(或批复文件)一份(复印件)
  4、民防工程施工图一套(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及建筑、结构、通风、给排水、电气专业)
  5、附建式民防工程还需提供如下图纸:
  (1)地面建筑底层平面图一份
  (2)地面建筑立面图、剖面图和与民防工程出入口有关的剖面图一份
  (3)地面建筑底层给排水平面布置图及相应的透视图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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