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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鼠疫防治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组长: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市医院院长,疫情所在县县医院院长
  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有关鼠疫疫情的技术和资料;配合疾控部门为鼠疫疫情应急处理提供评估、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分析疫情动态,为控制疫情提出技术对策和措施;指导并负责呼和浩特地区染疫病人抢救治疗工作;承办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宣传报道组:
  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市广电局局长,市日报社社长,市卫生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驻呼新闻单位及各级新闻宣传部门的宣传、信息发布工作,经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通报和发布有关疫情信息,负责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的接洽等方面的工作;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开展卫生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广泛宣传鼠疫防治政策法规,教育群众做到“三不”(不捕、不食、不接触病死动物)、“三报”(报告病死鼠、报告疑似病人、报告不明原因高热和急死病人),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协同鼠疫防治技术组做好有关预防知识的宣传;承办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后勤保障组:
  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发改委主任、市民政局局长、市食药监管局局长
  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应急工作所需药品、医疗设备、器械和相关物资的供应,做好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物资储备;协调解决政府应急征用工作;确保疫情处理工作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疫区群众生活急需物品的调拨、发送和粮油、食品、防治药品的供应,保障呼市指挥部与疫区通信联络的畅通和疫区交通、旅游方面的安全,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卫生隔离、检疫、警戒等项工作;承办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维护稳定组:
  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市农牧业局局长,市质量技监局局长,市商务局局长,市粮食局局长
  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集由鼠疫疫情引起的与社会稳定有关的情报信息;负责疫区封锁和警戒工作,应对鼠疫防控工作中发生的紧急事件,配合卫生部门对隔离留观对象实施监控;切实加强对有关企业和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欺诈行骗、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正常运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封锁地区内的生产、生活秩序;承办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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