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湘政办函[2005]13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已经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对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支持,提供便利。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使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其咨询、参谋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咨询委为湖南省人民政府非常设决策咨询机构,是省政府加强与院士专家密切联系的一个重要纽带,是发挥高层次人才优势,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重要组织形式。
第三条 咨询委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积极开展决策咨询工作,为大力推进湖南“三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和谐湖南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
第四条 咨询委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带长远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组织院士专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决策预案。
(二)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政策、规划,组织院士专家开展研究论证,提出意见、建议和方案,供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三)对全省重大决策的实施和经济社会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组织院士专家进行重点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
(四)对全省重点行业的发展和重大工程项目,组织院士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完成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咨询事项。
(六)承办地方及部门的委托研究。
三、组织机构
第五条 咨询委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主任由1名院士担任;1名副主任由自然科学方面的院士或专家担任;1名副主任由社会科学方面的专家担任;其余3名副主任分别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人事厅厅长、省科技厅厅长担任。委员若干名,由在湘“两院”院士和部分知名专家受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