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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介绍机构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申请人:李文  联系电话:66663333  2005 年 * 月 * 日

  附件3:

职业招聘洽谈会组织管理责任书(样本)



  为了保障职业招聘洽谈会的顺利进行,做好组织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关于加强职业介绍机构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机构、协办机构和场所提供方有义务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下列工作:
  一、主办机构应当按照或参照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详细的组织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主办机构法定代表人为职业招聘洽谈会总负责人,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处理职业招聘洽谈会的各项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明确各办会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和分工、责任人;按规定的数量,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并明确具体分工和岗位。
  二、办会机构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职业招聘洽谈会类型、规模组织参会单位。确保实际参会单位、招聘岗位规模不低于广告信息的相关承诺。认真审查,保证参会单位符合参会资格,提供的岗位信息真实、足量。保证参会单位按时参会。
  三、办会机构会前应当到会场进行实地勘察,指导和监督布展工作,保证充足的公共通道和活动空间,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办会机构应当向参会单位和参会人员宣传有关参会和安全注意事项。加强对电源、火源的控制,预防火灾。加强对各种设施、物品的管理,防止破坏、丢失或被盗。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应急处理工作,切实保证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
  五、办会机构和场所提供方应当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维护职业招聘洽谈会场内外秩序,做好人员的疏导工作。对妨碍和扰乱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应予以劝阻、制止。发现问题及时与场所提供方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协调,共同保障职业招聘洽谈会秩序。

  主办单位:(盖章)
  主办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网上或平面媒体职业招聘会备案表(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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