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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介绍机构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
介绍机构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劳社就发[2005]135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对职业介绍机构举办职业招聘洽谈会的管理和组织安全工作,现将《北京市职业介绍机构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组织辖区内相关职业介绍机构贯彻落实。
  附件:1、北京市职业介绍机构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管理暂行办法
  2、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申请表
  3、职业招聘洽谈会组织管理责任书(样本)
  4、网上或平面媒体职业招聘会备案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北京市职业介绍机构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职业招聘洽谈会行政许可行为,加强对职业介绍机构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的管理,保证职业招聘洽谈会的组织安全和良好秩序,保护国家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北京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以及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业招聘洽谈会是指职业介绍机构在特定的时间与地点,集中劳动力供需双方,为其面对面的求职、招聘、洽谈所提供的服务活动。职业招聘洽谈会包括不定期职业招聘洽谈会和日常定期小型职业招聘洽谈会。
  日常定期小型职业招聘洽谈会是指在固定的地点,有固定的周期,一年内组织不少于6次,参展单位在200家以下的职业招聘洽谈会。
  第三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保障局)负责全市职业介绍机构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劳动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内职业介绍机构组织日常定期小型职业招聘洽谈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取得市劳动保障局核发的《北京市职业介绍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经核定具有“组织不定期职业招聘洽谈会”或“组织日常定期小型职业招聘洽谈会”业务范围的职业介绍机构(以下简称办会机构),经市劳动保障局许可,取得《职业招聘洽谈会许可证书》后,方可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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