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三)健全灾害应急体系。建立灾民紧急援助制度,制定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抗御风险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因突发灾害在紧急抢救、转移安置以及因灾倒塌、损坏房屋重建修缮时,能得到有效救助。建立救灾值班和救灾监控探视制度,建立部门之间应对灾害的联动机制,确保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灾民的吃、穿、住、饮用水、医疗等救助措施落实到位。健全灾民救助制度,解决受灾群众春荒、冬令期间的生活困难。
  (四)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五保供养要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民一般生活水平的标准,实行分散或集中供养。要充分利用现有敬老院资源,适时新建和维修农村敬老院,及时购置和更换敬老院生活设施,提高集中供养比例。到2010年,五保供养标准要达到1000元以上,新建、改建敬老院10所。农村敬老院要向社会开放,提供有偿养老服务,切实发挥好社会效益。
  (五)加快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完善和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困难企业、困难群体参保政策。2007年建立起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对因治疗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城市低保家庭给予救助。全面推开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对农村“五保”对象、特困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众,因病影响基本生活的给予必要的医疗救助。完善实施非营利性医院医疗扶贫助困政策,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给予减免优惠。
  (六)实施教育救助制度。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实行“两免一补”(免收杂费、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在公办高中和公办职业学校就读的减免学杂费。对城市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杂费给予减免。城乡贫困家庭子女考入大学而无力供其入学的,一次性给予学习和生活救助。同时,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捐助、结对帮扶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
  (七)逐步建立住房救助制度。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实施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助的住房救助制度,逐步解决城镇困难家庭住房难问题。对农村特困户、优抚对象和五保户中的无房户、危房和房屋失修户,县乡村要采取多方筹集资金和帮扶的办法实施救助。
  (八)实施就业援助和政策优惠。对符合享受促进就业政策条件的低保人员,要优先落实各项帮扶政策,优先安排城市低保对象及低收入人员从事简便、有偿的劳动和过渡性岗位。低保人员经商、办经济实体时,相关部门在审批、税收、贷款等方面予以优惠。落实城镇困难家庭在用水、用电、取暖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