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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申办程序”等14个相关健康产品的卫生许可申办程序的通知

  二、受理范围
  在本省范围内的集中式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
  三、提供资料
  1、新开业的供水单位,申办《卫生许可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⑴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⑵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⑶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⑷供水单位总平面图及布局平面图;
  ⑸供水工艺流程图;
  ⑹供水设备清单及生产用水处理剂等产品目录,并提供设备、水处理剂等的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⑺卫生设施清单;
  ⑻检验能力(检验仪器目录、检测项目、检验人员基本情况等);
  ⑼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卫生培训证明;
  ⑽水质卫生检测报告(包括水源水、出厂水及未梢水);
  ⑾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制度等相关文件;
  ⑿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2、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复核时间以卫生许可证发放时间为准,每次提前三十日申报,并提交以下资料:
  ⑴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⑵供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范围、生产场地、生产工艺、布局、设施等与原核准内容一致的承诺书;
  ⑶一年内的水质卫生检测报告;
  ⑷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卫生培训证明;
  ⑸原卫生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⑹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3、供水单位需要延续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⑴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⑵供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范围、生产场地、生产工艺、布局、设施等与原核准内容一致的承诺书;
  ⑶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卫生培训证明;
  ⑷一年内的水质卫生检测报告(包括水源水、出厂水及未梢水);
  ⑸原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⑹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4、申请卫生许可事项变更的按如下规定执行:
  ⑴提交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⑵要求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的,需要提供变更前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原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⑶要求在原厂区内改变布局或增加生产工序的,需要提供生产场所平面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设备清单、生产环境卫生学评价报告及原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等;
  ⑷要求变更生产地址,需重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四、工作程序
  1、所有资料一式两份,按顺序排列,使用A4纸,文字以宋体小四号字打印,
  并逐项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单位当场更正。
  3、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单位补正资料后符合要求的可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4、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审查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但需将理由告知申请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依法需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卫生行政许可期限内。
  五、受理与发证地点
  地址:由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联系电话:(0898)××××××××
  网上查询:http://www.××××××(××××××网站)

海南省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申办程序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二、受理范围
  在本省范围内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食品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
  三、提供资料
  1、新开业的食品经营者,申办《卫生许可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⑴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⑵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⑶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⑷经营、贮存场所总平面图,布局平面图;
  ⑸经营食品种类目录;
  ⑹卫生设施清单;
  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卫生培训合格证明;
  ⑻卫生管理组织与制度;
  ⑼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2、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两年,每年复核一次,复核时间以卫生许可证发放时间为准,每次提前三十日申报,并提交以下资料:
  ⑴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⑵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布局、设施等与原核准内容一致的承诺书;
  ⑶经营食品品种目录;
  ⑷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卫生培训合格证明;
  ⑸原卫生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⑹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3、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应在卫生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⑴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⑵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布局、设施等与原核准内容一致的承诺书;
  ⑶经营食品品种目录;
  ⑷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卫生培训合格证明;
  ⑸经营环境卫生检测报告(根据需要);
  ⑹原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正、副本);
  ⑺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4、申请卫生许可事项变更的按如下规定执行:
  ⑴提交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⑵要求变更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的,需要提供变更前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原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⑶涉及到场所变化的(法律、法规规定需重新办理的按有关规定),需提供生产场所平面布局图、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等。
  ⑷要求变更经营地址的,需重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四、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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