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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杭州市财税局、市经济委员会等关于开展创建信用社区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

  五、为推动创建信用社区活动的开展,每年相关部门将联合组织开展创建信用社区评比活动,对年度中在创建信用社区、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优秀单位举行授牌仪式,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贷款到期还款率下降、信用状况恶化的已授牌社区予以摘牌。
  六、为充分调动各方开展创建信用社区的积极性,加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力度,根据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回收情况,每年进行考核,并给予一定的工作业务费或手续费补助。
  考核以区为单位,对各区当年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当年到期贷款实际回收额/当年到期应回收贷款总额*100%)达95%(含95%)以上的,按实际回收贷款金额的4%给予补助,其中劳动保障经办机构3%、经办银行0.5%、担保机构0.5%。
  以上补助资金,一是增加劳动保障部门经费,但不得用于个人的奖金和福利发放;二是增加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的手续费。
  七、各区劳动保障经办机构、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应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分别上报各自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进行会审后,确定补助单位和补助金额,补助资金从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八、创建信用社区工作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开展。
  九、萧山区、余杭区及杭州辖内各县(市)可视情况开展创建信用社区试点工作。

  附件:

创建信用社区承诺书


  诚实守信是每个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现代文明社会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我自愿参加创建信用社区活动,积极维护信用社区的声誉,自觉遵守创建信用社区的各项规则,做到诚实经营、信守合同、遵纪守法、并对按期归还银行小额贷款做出如下承诺: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保证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和利息;
  3、如逾期不能归还贷款,自愿接受以下条款:
  (1)自愿将家庭财产变现后,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利息;
  (2)允许贷款银行和担保公司对本人逾期贷款行为在社区进行公告。公告后仍不还款,同意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逾期贷款问题。

                            承诺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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