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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2005年秋菜产销衔接及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
2005年秋菜产销衔接及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5]5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商务局、长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秋菜产销衔接及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做好2005年秋菜产销衔接及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长春市商务局长春市农业委员会)


  秋菜供应是涉及到我市居民今冬明春吃菜和菜农收入的大事。今年秋菜种植面积增大,内在质量好,市场需求稳中有降。为做好今年秋菜供应工作,特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市场供应、确保消费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出发点,以强化蔬菜产销衔接机制和有机配合为保证,坚持分区负责,严格市场准入,在限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秋菜供应任务,达到农民、市民双满意。
  二、搞好秋菜估产和质量检测
  为保证秋菜供应,根据历年经验,秋菜估产和质量检测应在2005年9月25日前完成,预测出商品量,明确无公害蔬菜合格区域。
  三、搞好秋菜登市
  (一)时间
  登市时间应根据秋菜长势和气象条件等综合因素确定,集中登市时间为15天。
  (二)方式
  1、推行无公害菜登市。依据检测结果,统一制发《无公害秋菜市场准入证》,菜农凭《无公害秋菜市场准入证》入市销售。
  2、实行净菜登市。入市前白菜应去掉老帮烂叶,大葱应去掉枯叶、泥土,其它品种也需修摘干净。入市时菜农应自带清扫工具,售后把场地清扫干净并把垃圾带出城。
  3、允许在居民区内和背街小巷设点销售。
  (三)蔬菜价格
  蔬菜价格市场调节,农民自主定价,优质优价。
  (四)运销管理
  秋菜集中供应期内,允许各种车辆凭菜及《无公害秋菜市场准入证》进城。
  1、伊通河以西、京哈铁路以南、芙蓉路以南、青年路南段(芙蓉路至西安大路段)以东、普阳街以东、景阳街东段(普阳广场至立交桥段)以北,南湖大路以北区域严禁畜力车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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