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检查危改工程资金列报范围和票据使用是否合规,从原始票据入手,查看与施工单位协议及决算中有无将项目学校的房屋安全鉴定费用、桌椅等教学器材、教师宿舍建设或装修费用、危改办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与工程项目无关的费用列入工程费用;有无票据使用不合规,白条大额现金支付危改专项资金现象。
3.检查危改专项资金专户存储的利息所得,是否由同级财政部门商教育部门专项安排用于补充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有无挤占、挪用行为。
4.检查已竣工项目学校固定资产产权是否明晰,有无资产不入账、产权转移及校舍被占用现象。
5.检查工程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虚报造价、高报低造等行为。
6.检查项目学校危改工程负债情况,是否存在虚假负债及因项目学校负债太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情况。
(五)危改工程项目实施及工程建设情况
检查危改工程项目实施(主要是第二期危改项目)是否坚持以县为主“五统一”原则,即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统一规划立项审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有无将工程的资金及项目下放到乡镇、村、校组织实施与管理;检查D级危房经权威机构鉴定并留下必要资料后,是否立即拆除,防止发生意外;工程建设是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有无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是否杜绝“三无工程”(无规划设计、无工程监理、施工队伍无资质),有无出现工程质量低劣、管理不善或项目变更等原因造成项目失败、资金损失浪费或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改造中的新建校舍规定最低使用寿命应在50年以上)。
四、审计检查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审计检查的组织。市审计、财政、计委、教育、建管部门联合开展此次审计检查工作,市审计局牵头。审计检查组成员由各参与部门分别抽调4至5名业务骨干组成,分成4个审计检查小组,对市本级和各县(区)危房改造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直接审计检查。每组的组长负责本组的审计检查工作,包括审计取证、复核和提出审计报告等工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二)审计检查的分工。根据本次审计工作需要,具体实施审计中,市审计局负责具体组织本次全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审计工作,并对市危改办及市财政管理的危改专户资金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项目单位资金筹集、使用和核算以及学校负债等情况;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审计检查各级财政资金预算、资金到位、资金拨付和资金运行的真实性、合规性等;市计委负责立项程序和项目管理;市教育局负责D级危房确定,学校布局,资产管理、使用及产权等;市建管局负责审计工程招投标和“四制”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工程质量、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