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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审计局合肥市2001年至2004年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专项审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审计局
合肥市2001年至2004年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
专项审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2005]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审计局《合肥市2001年至2004年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专项审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月十九日

合肥市2001年至2004年农村中小学D级

危房改造资金专项审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审计局 2005年10月13日)


  为规范我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审行〔2005〕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审计检查目标
  摸清我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揭示省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在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纠正专项资金运行、资金核算和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揭露损失浪费行为,评价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效果,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专项审计检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专项审计检查范围:省、市、县级教育、财政、发改委等部门提供的2001年至2004年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及管理情况。
  本次专项审计的对象:市、县(区)危房改造办公室及其管理的危改资金专户,并抽审项目学校。市、县(区)对项目学校抽审数不低于项目数量的30%,重点是项目数量较大、建校地点偏远、有群众举报的危改项目。抽查项目由审计检查组随机确定。
  三、审计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危改工程立项及项目调整情况
  1.检查D级危改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危改项目是否有房管部门的D级危房鉴定书,是否符合省定范围和省定项目;有无虚报危改项目或危房面积,有无将不属于危改项目范围的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幼儿园及废弃不用的校舍,列入危房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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