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哈尔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办发[2005]29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现将《哈尔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10月10日
哈尔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05〕1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障村民民主政治权利为宗旨,严格执行《
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通过直接选举、普遍选举、差额选举、无记名选举的方式,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拥护的新一届村委会,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
1、做好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对任期届满的村委会管理的村级财务进行清理和公开,对本届村委会成员进行离任审计,划清责任、保护集体利益。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并将结果在选举前向群众公开。区、县(市)农经管理部门负责对审计的时间、方式及其结果公布进行分类指导,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群众对财务管理意见较大的村,由县级农经管理部门负责审计。
2、搞好选举工作人员培训。要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普遍培训,培训的重点内容是选举的基本原则、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选举各阶段的具体操作规范,真正做到有关人员学懂弄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执法水平。
3、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并从中推选1人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