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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方案的通知

  3、统一工作流程:
  统一工作站工作流程,从群众举报、咨询到工作站受理再到区工商局反馈,制作统一的工作流程图;
  统一进站指导制度,由一位工商人员挂钩联系一个工作点,坚持每周一次走访工作站,加强沟通和指导。
  (三)检查总结阶段(2006年9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区(县)工商局联合各区(县)各试点街道(镇)政府对推进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完善制度,为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从试点到扩面打好基础。
  1、各区(县)局联合各区(县)各试点街道(镇)自查。组织对各工作站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总结材料于2006年9月5日前报市工商局。
  2、市工商局检查。市工商局组织对全市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进行检查和全面总结。
  3、完善修改有关制度规定。在全面检查和总结的基础上,对有关的制度规定进行补充完善和修改,对试点扩面阶段提出意见和打算。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模式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拓宽信息渠道,引导群众参与维护市场秩序,提高执法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列入试点单位的各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要负责牵头组织,工商部门要负责具体实施,切实将工作抓出成效。
  2.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市工商局成立汕头市工商局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陈豹局长任组长,邱木城、林益钦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经检科牵头,法规科、市场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参与,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工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工作,并将领导机构报市工商局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要按照“边试点、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精心做好准备工作,分工负责,定岗定人。尤其要注重发挥工商所一线工作的作用,抓紧落实工作站工作人员组织分工及申诉资料台帐、工作流程、内部工作制度等,使工作站有章可循、有序运作、工作落实。
  4、适应形势,注重实效。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注重在结合上下功夫,推动服务维权健康深入发展。一是把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与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区稳定,促进社区和谐,提高市场监控能力,全面提升工商形象;二是把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与创建“五个一流”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五个一流”的标准和要求来开展好这项活动,提高服务维权水平;三是把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与创建无传销社区、开展红盾护农进乡村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实现政府部门与社区群众在服务维权上的“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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