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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月14日,实施日期:2010年1月14日)废止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我市食品生产
加工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5]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属各单位:
  《关于开展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开展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实施意见》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诚信自律行为,提高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实现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建设和谐社会为出发点,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消费者是食品安全最后防线”的意识,狠抓食品生产加工源头整治,严格市场准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推进我市食品放心工程的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提高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根据全国统一部署,认真实施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努力提高我市食品生产力水平。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落实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业主)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促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业主)诚信自律,提高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的保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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