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月14日,实施日期:2010年1月14日)废止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我市食品生产
加工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5]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属各单位:
《关于开展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开展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实施意见》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诚信自律行为,提高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实现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建设和谐社会为出发点,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消费者是食品安全最后防线”的意识,狠抓食品生产加工源头整治,严格市场准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推进我市食品放心工程的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提高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根据全国统一部署,认真实施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努力提高我市食品生产力水平。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落实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业主)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促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业主)诚信自律,提高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的保障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