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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局合肥市预防控制人感染猪链球菌病工作方案的通知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卫生、畜牧水产、商务、工商行政管理、财政、质监、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此项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的监测、诊断、治疗等防控工作。
  市畜牧水产局:负责对生猪链球菌病的防疫和疫情监测,认真开展猪疫病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切实做好生猪及其产品的检疫和监督。
  市财政局:保证人感染猪链球菌病防疫工作所需经费。
  市商务局:负责对生猪屠宰的管理和市场监测分析,防止疫病通过流通环节传播,保证上市销售猪肉及其制品的安全及猪肉消费市场稳定。
  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的监督管理,防止疫病通过流通环节传播,督促市场开办单位保证上市销售猪肉及其制品的安全及猪肉消费市场稳定。
  市质监局:负责对猪肉制品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禁止使用病(死)猪肉加工食品,协助做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防止疫情传入传出。
  市交通局:加强对生猪运输过程的管理,防止猪链球菌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
  有关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同心协力把预防控制人感染猪链球菌病应急工作做好。
  三、加强疫情监测,全力救治患者
  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救治的原则,把预防感染、发现患者、救治患者作为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医疗卫生、动物防疫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加强对生猪饲养、屠宰和猪肉制品加工从业人员防止感染知识的教育和人员访视,一旦发现因不明原因出现发热等症状的患者,要及时收治。各地要加强人感染猪链球菌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提高病例诊断的准确性。对发现并初步诊断的首例人感染猪链球菌病例,要按照卫生部规定的程序进行病例诊断确认。疫情由卫生部授权的省级卫生部门发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发布。
  四、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
  按照科学防疫、有序防疫,稳定人心、稳定市场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进行新闻报道,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恐慌。要根据农民和农村信息传输的特点,广泛宣传私屠滥宰、加工病(死)猪的危害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方式,宣传人畜防病防疫知识和防控措施,改变宰食病(死)牲畜的陋习,做到家喻户晓。严肃新闻纪律,不得传播歪曲事实、制造社会恐慌的各种有害信息。有关部门之间要注意保持宣传口径的衔一致性。通过舆论引导,消除部分群众对猪肉消费的恐惧心理以及对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的误传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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