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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政府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政府机关开展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的通知
(合政[2005]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强市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行业新风”和“真情对待群众、激情推进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打造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法制型、信用型政府的有效措施,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意见》(合发〔2005〕1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起在市政府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全面加强市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通过评议,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推进诚信建设,树立起市政府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为“奋力崛起、勇当先锋”提供保证,为各类投资者和广大市民提供优质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评议对象及内容
  参加评议的单位是: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工作部门,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门在肥的市一级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一级单位。
  根据市政府机关各自的职能和特点,将评议单位分为两类(具体分类名单附后)。
  评议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作为情况,行政效率情况,政务公开情况,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即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涉企检查报批制等),依法行政情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执行情况,电子政务建设和社会应用服务能力情况,信访投诉办理情况,廉洁从政情况。
  三、评议方法及结果应用
  市政府成立“评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评议办),负责评议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纠风办主任兼市评议办主任。评议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类排序,社会测评与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评议期间,市评议办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参评单位开展暗访活动,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反馈。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类企业、开发园区和商会建立一批评议工作监测点,定期走访座谈,征求对市政府机关的意见和建议。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多形式、全方位地报道评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一些形式多样的活动,集中展示市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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