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
无锡市支农资金整合优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5]13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制定的《无锡市支农资金整合优化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月十一日
无锡市支农资金整合优化实施意见
(市财政局 2005年9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农业投资管理体制,加大支农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通过规划引导、统筹安排、明确职责、项目带动等方式整合投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无锡市部分支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的决定》(锡委发〔2005〕30号,以下简称《决定》)中确定的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将现有的市级财政用于农业方面的资金进一步向优势产业聚集,加快农村产业园区化、居住社区化、生产规模化、组织合作化、保障社会化、环境生态化步伐,按照“分步实施、渠道不变、统筹使用、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方式,提高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试点原则
(一)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整合优化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发挥资金的积聚优势,集中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优化结构的原则。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进程出发,围绕市委、市政府《决定》精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三)提高投资效益的原则。通过整合优化,使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尽可能多、尽可能快的落实到基层农村,尽可能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
三、支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范围及支持重点
(一)资金整合
市级将对下列支农资金实行整合优化试点:农业担保以奖代补资金,外向型农业基地建设、培育特色农产品和基地建设、重点农水工程、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建设、推进乡镇工业向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矿山整治复绿项目资金,丘陵山区老茶园改造经费,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集中、农村造林绿化、现代都市农业园区土地整理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二)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