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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无锡市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市环保局等部门《无锡市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5]12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环保局等部门制定的《无锡市200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九月十九日

无锡市2005年整治违法

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监察局、

无锡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国家六部委2005年6月10日联合召开的“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话电视会议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大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快解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今年继续在全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十五”环保工作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和解决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保障群众健康为重点,落实政府负责制和部门联动制,加强行政效能监察,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努力遏制污染反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确保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专项整治重点
  (一)解决市(县)、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污染问题。重点是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保护区上下游3000米和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周围1000米范围内的工业污染源分布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严肃查处该范围内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以及保护区周边2公里内1998年以来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和环保部门违法违规审批、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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