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出租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告
(淮府[2005]8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皖交运[2005]11号)文件精神,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打击非法营运,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市政府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租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无车牌、无行驶证、无营运证的非法营运车辆从事营运活动,严禁出租车乱停乱放。
二、依法清理田家庵华联商厦门前停车场、洞山饭店对面停车场、泉山、安成铺,谢家集春林大道旁、八公山八仙街路口、孔集、李咀孜,潘集袁庄等场所的非法营运车辆。
三、严格规范对出租车的各项收费,未经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四、清理整顿工作由市出租汽车客运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交通、公安、市容、工商、监察、物价、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负责清理整顿工作中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规范程序,对各类非法营运车辆和各类违法行为,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依据各自的管理职能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出租车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经营风险,牟取暴利。广大出租车从业人员要遵纪守法,合法从事营运活动。
七、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妨碍执法、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对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市出租汽车客运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96333,6661520。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