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出租
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府办[2005]114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出租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八月十七日
淮南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公安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商局、税务局、审计厅、质监局、环保局、信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安徽省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皖交运[2005]11号)文件精神,规范和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打击非法营运,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整顿工作的基本目标
通过清理整顿,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改善经营环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二、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
(一)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营运车辆。包括:无车牌、无行驶证、无营运证的非法营运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单位挂靠车和已报废车;非法从事专线客运的车辆。
(二)清理整顿对出租车的不合理收费项目。
三、清理整顿工作的具体安排
清理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8月15日—8月31日)
1.市政府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工作的通告,市广电局、淮南日报社、市信息中心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进行系列宣传,主要宣传清理整顿工作的意义、步骤、政策及措施。
2.采取在非法营运车辆聚集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张贴通告,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咨询站点等方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宣传非法营运车辆冲击出租客运市场的危害性及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对人身安全的危害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5年9月1日—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