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工作计划。对符合进入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民政部门及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残疾人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20%。对低收入户的重度无业残疾人按残疾人本人收入计算直接纳入低保,对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给予特殊的救助。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由国家和集体供养,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实行五保供养或入敬老院,城镇的由政府部门定期救济或入符合条件的福利机构。
十二、采取公助民办的方式建立智力和精神残疾人集中劳动、生活的工(农)疗站、庇护机构,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十三、切实改善残疾人住房条件。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在非耕地上建房,免收土地管理费,并按50%减免其他应交费用。市及市(县)、区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要优先安排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应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应当本着就地、就近、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在安置地段、楼层上予以照顾,其中盲人和下肢残疾人要优先安排底层,并根据需要修建无障碍设施;发放拆迁临时补助费时,对贫困残疾人应按规定标准提高20%;需要产权调换安置的,在差价结算方面给予适当优惠;贫困残疾人家庭其房租按规定予以减免。农村残疾人减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十四、积极推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积极推进盲道、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有序地设置盲人语言提示器、残疾人专用亭、服务柜台等方便设施。大力推动无障碍公共交通建设,各新闻媒体应创造条件开设反映残疾人事业的专题栏目,鼓励电视、电影播出配有字幕和手语翻译的节目。
十五、创造条件为残疾人出行提供方便。盲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包括中巴车),按平常函件寄递的盲人读物免费寄递。残疾人可优先购买火车、汽车和轮船票,并优先进站。残疾人在报纸上刊登《无锡市盲人免费乘车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遗失启事,费用减半。移动和联通公司等电信企业对聋哑人实行手机短信业务优惠套餐服务。本市残疾人凭残疾人证进入市区游览参观点可实行半价优惠,并允许携带代步工具进入。公共收费停车场所免收残疾人代步工具停车费。残疾人免费使用收费公厕。
十六、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都要重视、支持残疾人维权工作。有关部门要认真接待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注意倾听残疾人意见,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采取措施,实行就近就便就地服务,并给予优先、优惠、优质服务,依法向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