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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滥用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原料违法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对新10类食品实施无证生产查处行动,突出打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等7类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着力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的制假售假行为,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情况,加大对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生产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以及企业注册申请资料真实性、安全性的审查,严格保健食品标准备案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和非法添加药物行为。
  强化日常监管。实行食品企业巡查、市场日常暗访、回访、年审、产品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制度;加大贯彻食品标准的监管力度,引导企业严格按现行有效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提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对质量问题多发的产品和企业加大日常监督和检查频次,逐步扩大检查品种,获产品准入的生产企业巡查面达到20%以上;完善食品监督检查公告、通报、整改、处罚、强制收回、跟踪抽查等各项制度。
  (三)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市场秩序。落实《江苏省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管理者、经营者责任规范》、《江苏省集贸市场食品放心工程合同》、《江苏省无公害蔬菜订购合同》等制度规范,减少食品流通市场安全隐患;加强检测,巩固和完善“市场主办单位为基础、消费者复检为补充、执法部门巡查抽检”的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强化企业自律机制,积极推进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以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等;落实市场开办者的质量责任制度。全面建立并落实食品市场主体准入、食品市场巡查、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以及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五项”行政执法制度,95%以上基层工商分局(所)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
  加大检测、监督和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流通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整顿盐业秩序,开展“食盐健康安全访万家”行动、“食盐净化”行动,重点检查餐饮单位、学校、机关、建筑工地食堂,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食盐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盐经营行为,在食盐安全度低的地区全面开展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清理整顿私屠乱宰,规范提升定点屠宰厂,提高定点屠宰率。继续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提高“放心粮店”市场占有率。上半年开展定型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类、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大类品种;三季度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制品、肉类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制品、干制菌品5类食品;四季度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市,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开展储运、购销粮油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定期对粮食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并对监测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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