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5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5]8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的《2005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2005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无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5〕1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5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与预期目标
总体思路: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紧紧围绕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强化监管监测,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促进食品生产标准化、流通现代化、市场规范化、经营品牌化、监管法治化、信用普及化,使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预期目标:
(一)全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1-2个百分点;畜产品中违禁药物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水产品药残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碘盐检验覆盖率96%以上,合格率达到98%以上;居民食盐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5%。
(二)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0万亩,申报无公害农产品20个,绿色食品10个,有机食品5个。
(三)组织引导食品经营企业自觉建立实施商品准入等企业自律“六项”制度,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实施面达80%以上;其他食品经营户达50%以上。
(四)农副产品市场实施“肉、菜、粮放心工程”覆盖面、检测设备配备率和检测实施率力争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