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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国资委、省省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依法促进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资委、省省属国企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
作用依法促进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
(湘国资[2004]13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国资委(局)、司法局,省直各厅局、行业管理办,各有关企业、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依法促进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性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改革,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又是加快我省“三化”进程的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新一轮省属国有企业的改革任务,这是关系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国企改革工作涉及体制、机制和制度的转移与创新,涉及国家、企业及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包含经济、民事、行政等诸多复杂的法律关系。做好此项工作,需要准确理解和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正确规范和处理好各种法律关系和问题。律师是拥有法律知识与专业技能,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门人员,能够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帮助。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可以为改革提供准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有效避免法律风险,保证改革程序的规范化运行;可以协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正确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依法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国有资产处置中的各类法律纠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可以帮助企业正确制定和实施改革方案,处理好资产重组及人员调整中的各项法律问题,并为改制后的企业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供法律服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及国有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律师法律服务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在改革过程中高度重视律师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依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服务作用
  国有企业改革涉及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服务作用,重点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宣传改革政策
  企业广大职工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了解改革政策,从而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律师要通过专题讲座、改制培训、法律咨询和组织律师服务团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引导和思想宣传,解疑答惑,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制定和改制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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