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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若干意见

  17.提高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加强土地管理,加快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步伐,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条件,制定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促进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资源。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靠市场机制调整和优化资源使用结构。积极鼓励支持开发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明确重点行业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推广节水节能技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回收利用,对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从共建共享人才资源、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平台、形象品牌等要素着手,推进企业专业化分工,加强企业间战略合作,促进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提升我省企业整体竞争力。
  18.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各类投资项目都要做到项目环保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运营,坚决不搞严重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项目。建立生态补偿和生态利益共享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行清洁生产;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步伐,有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切实保护绿水青山。
  19.促进创业就业互动。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复员转业军人和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等各类人员创办企业、开发新岗位、促进再就业,实现就业倍增效应。鼓励创办和发展商贸、旅游、农产品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着力开发社区服务、保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大力发展非全日制、非固定单位、临时工、季节工、小时工、劳务派遣等多种灵活就业形式。改善农民外出务工就业环境,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的各种手续,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有效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企业用工和职业介绍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把推进全民创业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政策体系。积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并依法严格执行。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农民务工收入及时兑现。增加扶贫投入,坚持开发式扶贫和异地搬迁扶贫并举,帮助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逐步健全机关工作人员福利和补贴统一化、公开化、透明化的机制。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依法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个体劳动者和私营、外资企业的参保率,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和对高层次人才的补充社会保险,切实解决创业者的后顾之忧。加快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加快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六、加强领导,大力营造全民创业、富民兴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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