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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若干意见

  ——鼓励、引导和支持百姓创家业。广泛动员城乡群众不拘形式、不拘规模,自主创业。通过创业提高经营性、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中等收入者在社会成员中的比重,提高全省群众收入的总体水平。
  ——鼓励、引导和支持能人创企业。以开放的视野、开明的政策,面向全社会、面向各类人才、鼓励、引导和支持能人创办、领办各类企业,努力形成企业蓬勃发展、经济兴旺发达的局面。
  ——鼓励、引导和支持干部创事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教育、激励各级干部立足岗位,胸怀大志,励精图治,争先创优,不断进取,干一番事业,创一流业绩。
  二、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力推进全民创业
  4.鼓励各种形式的创业。鼓励和支持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各种形式的创业,既包括本土创业,也包括外来投资创业;既包括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也包括加快发展民营企业;既包括兴办大企业,也包括兴办中小企业;既包括经营实业,也包括经营非实业;既包括实在资本和有形资产投资,也包括非实在资本和无形资产投资。省政府文件
  5.加快壮大本土创业队伍。鼓励支持各类经营型人才、管理型人才、科技型人才与市场结合,创办、领办企业、经济实体和社会中介组织;鼓励支持各地围绕特色产业或主导产业形成创业社区、发展产业集群;鼓励支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复员转业军人和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不等不靠,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实现自主创业;鼓励支持城乡居民发展家庭作坊式的小规模生产加工,带动千家万户自主创业,使更多的劳动者转变为创业者;鼓励支持广大农民通过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各种非农产业创业致富;鼓励支持农村基层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带头创业、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兼职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担任技术顾问、技术指导,或参与企业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允许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鼓励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保持身心健康、安度晚年的同时,继续为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贡献经验、才智和力量;鼓励支持各级党政机关人员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辞职经商办企业或到民营企业就业;鼓励支持各级干部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奋发进取,专心谋事,精心干事,成就事业。
  6.积极引进外部创业力量。充分发挥我省的区位、资源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低成本优势,进一步发展开放型经济,吸引更多的外部资本、人才来赣投资创业。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加强对重点国家、地区和企业的招商引资,扩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环保产业、旅游景区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对外开放度,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成效。依托各类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立创业园区,借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和先进的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加快机制体制创新步伐,带动更多的人创业、就业。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省投资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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