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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若干意见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
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若干意见
(赣发[2005]8号 2005年7月22日)


  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江西时提出的“齐心协力、富民兴赣”的要求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做出的“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的决定,现就进一步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全民创业,是加快发展、富民兴赣的根本途径
  1.充分认识推动全民创业的重要意义。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省上下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综合经济实力跨上了一个新台阶,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但是,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创业是发展之基、富民之本、崛起之途。只有激活全社会的创业细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能力,才能为加快发展提供强大、持久的内在动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源源不断的财富,为人们提供富裕、充实、有活力的生活;才能使人们在创业中认识互助合作的重要性,领悟合作共赢的理念,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使人们各尽所能、各得其所,有效地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是在新的发展阶段进一步推动全省解放思想,把对外开放与对内搞活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把发展经济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更有机地统一起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快富民兴赣步伐、实现我省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和谐平安江西的题中应有之义。
  2.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创业为第一追求、以富民为第一目标,以创业推动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加快致富,以创业促进和谐。
  3.把握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文化;进一步深化改革、放开搞活,形成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进一步加大政策、信息、技术、市场、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持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把握和处理好创业与和谐的关系,努力在全省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和谐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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