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扩大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全面落实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推进城市社区民主建设,积极探索企业实施现代企业制度后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
9扎实推进依法治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高全省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强化对
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认真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公民的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引导广大公民以合法形式行使民主权力,以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要求,以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10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趋势,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机制。整合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资源,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联系群众、团结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四、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端
11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形成党委、政府领导,综治机构协调,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格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司法诉讼调解结合起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加强维护稳定信息督查工作,着力解决基层信息不灵、信息失真、信息梗阻问题。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着力把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解决在第一时间,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12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对新形势下各类群体性事件规律的研究,完善工作预案,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依据法律和政策办事,坚持以疏导教育为主,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慎用和善用警力,提高现场处置水平,依法果断处置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迅速平息事态,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把群体性事件造成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