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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
(赣发[2005]9号 2005年7月22日)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做出的“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的决定,现就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奋斗目标
  1重要意义。当前,我们既处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又处于各种矛盾凸现、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尖锐的复杂时期。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力保障,也是全省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的实际体现。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抓好发展第一要务,落实稳定第一责任,为推动和谐创业、富民兴赣,实现江西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3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原则,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真正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坚持总揽全局、统筹兼顾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关系、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把和谐平安建设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起来;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政治、行政、法律、教育、文化等多种有效手段,努力解决和积极预防影响和谐平安的问题;坚持协调各方、合力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协调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和谐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目标任务。总体目标: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诚信友爱风尚,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主要任务:
  ——确保政治安全。对敌对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及时粉碎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图谋,坚决防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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