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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汕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5年汕头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1.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食盐、罐头、食用油等11种包装食品加大质量监测力度,查处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
  2.开展重要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制品、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干制菌品等五类品种。开展质量定向检测工作,及时公布监测结果。重点查处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或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品,非法使用化学物质加工的禽类制品,使用甲醛、工业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的水产品及水发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鲜剂和化学品保鲜、加工的水果,劣质大米或用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以及各种使用变质原料、质量低劣原料和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的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
  3.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以及农村乡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强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监管,依法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完善相关的处置措施。
  4.加快食品流通业的发展步伐。大力发展现代连锁经营、冷链配送和电子商务,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推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推广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QS认证标志查验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购销台帐制度、商品销售承诺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等,把好市场准入关。
  (四)加大对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力度
  在原有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范围,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食堂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降低食物中毒风险。在大型、连锁经营餐饮业推广科学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要突出对儿童食品和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的整治。质监部门要坚决遏制无证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在节日前夕要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龙湖、金平、濠江区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未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机构的情况下,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区政府积极配合。潮阳、潮南、澄海、南澳区(县)要认真组织和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重点开展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整治,全面整顿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积极推进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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