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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广东省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精神的意见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广东省村务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精神的意见
(汕府办[2005]124号)


各区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5月18日,广东省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总结回顾全省2004年村务公开工作,审议决定村务公开工作中的若干重要问题,部署2005年全省村务公开工作。省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已印发《广东省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各区县认真贯彻落实:
  一、抓好学习贯彻和培训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以下简称17号文件),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在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的新认识、新要求,极大地丰富了基层民主的内容,对于村(居)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村务公开领导机构及其成员单位要以身作则,带头加强学习,同时要组织广大基层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17号文件和《会议纪要》精神实质。要抓住今年村(居)换届选举后两委干部集中培训的机会,把17号文件和《会议纪要》精神作为培训村(居)干部的必修课,使广大基层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切实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这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实。
  二、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部门职责。各地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调研,今年第三季度,区县、镇(街)要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把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要根据《会议纪要》和市委办、市府办《汕头市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目标任务的职责分工》(汕市办〔2004〕53号文)精神,落实村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职责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区县的实施意见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于10月上旬上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建设。一是各区县、镇(街)要根据人事变动的实际,及时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保障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二是抓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建设。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确保村(居)务工作的民主管理落到实处。三是规范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居)民民主理财小组的设立,对不符合中办发17号文件要求的,要抓紧调整规范,并加强对“两组”成员的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其在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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