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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惠山青龙山全面开展殡葬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惠山青龙山殡葬整治范围
  包括惠山、锡山和嶂山、莲花山、青龙山、舜柯山、东湾山、鸡笼山等山体及其坡地,约45平方公里。
  (二)惠山青龙山殡葬整治工作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2005年3月—2005年8月)。
  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查研究。发布《市政府关于在惠山青龙山全面开展殡葬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成立市惠山青龙山殡葬整治指导小组。有直接整治任务的北塘区、惠山区、滨湖区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机构和相应工作班子,并配备专门人员。逐级召开惠山青龙山殡葬整治动员大会,下达殡葬整治目标任务书。同时,各有关单位要按时建立殡葬整治机构,制定整治方案,做好组织发动等工作。市、区两级分别从殡葬整治指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殡葬整治综合执法队伍,依法制止新的私埋乱葬。完成墓葬现状普查工作,并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殡葬整治舆论氛围。
  2.全面整治阶段(2005年9月—2007年12月)。
  第一步(2005年9月—2006年3月):制止新的私埋乱葬。非法公墓全面停止墓区施工建设、墓穴销售和骨灰安葬等活动,制定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合法公墓完成界定范围、明确标准、制订规划、禁止建造销售“寿坟”和超面积墓等工作;合法公益性公墓停止对外销售墓穴,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完成对钱荣路等已经显山透绿山坡私埋乱葬坟墓及非法公墓的清理工作,抓好典型,推动整治。年内完成对“无主坟”、“寿坟”的清理和平整复绿工作。启动市新殡仪馆、市安息堂建设。完成市树葬林的选址工作,并启动建设。搞好现有乡镇安息堂的修缮和改扩建工作。
  第二步(2006年4月—2007年3月):全面开展对私埋乱葬坟墓的整治,主要景区、道路两侧和已经显山透绿地段的整治基本到位。全面进行对非法公墓的清理,基本落实整治措施。全面完成合法公墓的规范建设,基本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市安息堂和市树葬林的建设,基本完成市新殡仪馆建设。利用现有塔陵等资源,多渠道解决殡葬整治中的骨灰安置问题。
  第三步(2007年4月—2007年12月):完成对私埋乱葬坟墓的深埋、迁移等工作。完成对非法公墓的依法取缔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清理整顿工作。完成市安息堂和市树葬林的建设。
  3.巩固提高阶段(2008年1月—2008年3月)。
  各地根据全面整治、全面达标的要求,组织好“回头看”,确保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到位。市、区分别组织好综合性的检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抓好巩固提高,切实防止“回潮”。对惠山青龙山殡葬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四、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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