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封锁控制、早扑灭的原则,一旦发现红火蚁,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5、科学防控
借鉴国内外先进的防控技术和方法,加强科研指导,实现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二部分 部门职责
市、区(县)植物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红火蚁防控的指挥、协调工作,并负责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农业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红火蚁监测调查、防控和及时报告、通报等工作;卫生部门负责红火蚁伤人防治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红火蚁有关情况的宣传报道;财政部门及时安排拨付红火蚁防控应急经费;科技部门组织红火蚁防控技术研究;经贸部门负责组织防控物资生产供应;外贸部门负责红火蚁对贸易和投资环境影响的应对工作;林业部门负责林地和木本植物的红火蚁调查及防控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防止红火蚁的传入和传出;发展改革、建设、交通、环保、旅游、水利、汕头机场公司、南航(集团)汕头航空有限公司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确认、报告、分级
一、确认
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发现疑似红火蚁,应在24小时内将采集到的蚂蚁标本送到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指定的专门科研机构鉴定,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根据专家鉴定报告进行确认。
二、报告
确认本地区发生红火蚁后,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对本地区进行普查,及时查清发生和分布情况。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将红火蚁发生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农业厅,同时抄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三、红火蚁危害程度分级
二级危害:在1个区(县)范围内发生红火蚁危害。
一级危害:在2个或2个以上区(县)发生红火蚁危害;或者在1个区(县)范围内发生红火蚁危害程度严重的。
出现以上一至二级程度危害时,启动本预案。
第四部分 应急响应及解除
各级人民政府按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原则,经省植物检疫机构的确认,按红火蚁危害范围及程度,二级危害启动二级响应,一级危害启动一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