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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
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5]22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意见


  为推进我市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在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作用,提升我市人文社会科学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渝委发〔2004〕17号)精神,现就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意义
  繁荣发展人文社会科学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在加快推进科教兴渝、努力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人文社会科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改革开放特别是重庆直辖以来,我市人文社会科学取得了长足发展。理论武装工作不断深入,基础理论研究稳步推进,应用对策研究扎实开展,涌现出一批富有创新精神的学科带头人,推出了一批产生广泛影响的优秀成果,为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因受历史和现实条件限制,我市在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有影响的研究机构不多,一流的学术带头人太少,标志性的研究成果不足,总体实力和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势头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重庆直辖市地位也不相适应。开展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有利于整合优势资源、积聚优秀人才、壮大科研实力、提升研究水平,进一步繁荣发展人文社会科学。实施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工程,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是繁荣发展我市人文社会科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需要。
  二、建设目标
  从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按照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兼顾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要求,从2003年到2007年,滚动评定、重点建设30个左右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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