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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发展放心早点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是鼓励国内外名牌快餐连锁企业参与早点工程建设,促进“早点工程”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道路。
  三、实施要求
  (一)制定规划方案,着力做好早点网点的建设。规划、城管等部门要把早点网点建设作为完善城市功能的一项重要内容,配合市经贸部门搞好早点网点规划建设。对新建居住区,早点网点配套应视作生活配套设施同步设计。早点网点初步设置标准:早点车的设置以小区出入口、社区中央地带以及单位、学校附近为宜,原则上不在城区主干道设点,百米内不重复设置早点车。社区放心早点便民门店和便利连锁店以千户居民间隔500米左右设置一个,使居民行走5分钟内就能买到早点。
  (二)鼓励和提倡发展规模生产、连锁经营,积极支持具备中心厨房能力的龙头连锁企业进入早点工程。早点连锁经营龙头企业的基本标准是:企业对早点食品实行连锁配送,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加工配送中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加工生产面积不得小于1000m2),配送中心有5辆以上密闭专用配送汽车,配送花色品种20种以上,配送网点100个以上。放心早点便民店连锁经营龙头企业的标准是:早点店母体为连锁企业,有3家以上连锁店,单体店营业面积(含厨房餐厅)200平方米以上,餐厅座位在50个以上,连锁店须统一标识、统一原辅料配送、统一标准。便利连锁店的标准是:母体为连锁企业,有10家以上连锁便利店,供应早点即食品的营业面积在8平方米以上,并与食品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便利连锁店须统一标识、统一原辅料配送、统一标准。
  (三)落实发展目标,规范早点经营。各区经贸等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目标,结合本区实际,抓紧研究制订各自推进放心早点工程的专项规划,提出今后三年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具体实施方案,搞好目标分解及传递,层层落实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积极有效地推进和实施放心早点工程。
  (四)对流动早点车的发展,按照早点工程的发展目标和设置标准,实行总量控制和布局结构的调整。流动早点车的设点,由早点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在每季初向市经贸委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联合会审,并在市经贸委网站上公示企业设点的相关情况,半月内无异议的,由市经贸委核准发文,市工商部门核发流动早点车营业执照,卫生部门核发流动早点车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市城管部门核发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经营定点证明。上述手续办妥后,流动早点车方可进点营业。对流动早点车的日常管理,由市、区经贸部门会同城管等有关管理部门,对早点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严格按照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规范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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