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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等16个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早餐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4.鼓励餐饮经营者进店经营。鼓励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早餐经营者在街区、社区等开设早餐经营门店,增强经营场所的稳定性。
  5.规范定时早餐车经营。对固定早餐供应网点不足的社区、街巷,规划确定定时早餐车经营点,为定时早餐车经营提供方便。积极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加盟早餐经营,实现再就业。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早餐工程”实行属地管理。各区人民政府、三大开发区管委会、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辖区内“早餐工程”,对“早餐工程”实行统一领导。
  市建立“早餐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商务、建委、卫生、市容、工商、规划、房产、质量技术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国税、地税、民政、物价、公安、粮食等部门和各区政府组成。联席会议由商务局牵头召集,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二)协同配合,全力推进
  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全力投入,实施“早餐工程”。
  商务部门作为“早餐工程”的牵头部门,负责“早餐工程”重大事项的协调、管理和检查监督。
  工商部门要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公平合竞争的同时,对实施“早餐工程”企业给予支持和帮助,对连锁经营、统一核算的早餐经营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减免相关费用;对新从事早餐个体经营户,按行业最低比例收取工商管理费,办理工商证照一律只收工本费。
  市容部门要指导、协助各区做好定时早餐供应车的布局工作,取缔超时经营、无证经营的流动早餐点,负责对定时早餐供应车卫生状况及早餐车周围环境卫生的检查和管理;对新开办的从事早餐经营户,免收1年环卫、占道等费用。
  卫生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对生产和销售早餐产品的卫生、生产和销售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及时跟踪检查,监测上市早餐的卫生状况,查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早餐食品;对新开办的早餐经营企业办理卫生许可证只收取工本费,卫生检测只收取试剂成本。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人员对从事早餐服务的人员进行技能培训。
  公安部门要对“早餐工程”示范经营企业符合条件的配送车辆,核发“绿色通道”通行证,实行绿色通道管理。
  国税、地税部门要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对早餐经营企业给以税收减免,特别是对下岗职工,要用好政策,给予帮扶。
  各社区自行车停车棚要为定时早餐车提供停车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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