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纳入社会化宣传的总体规划。一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质监部门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的重大举措、先进典型,对严重忽视特种设备安全、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件予以曝光。二是特种设备安全教育要纳入各生产、使用单位职工教育计划。三是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四是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各类协会、学会、科研教育机构、中介组织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活动。
(四)推进改革创新
1.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改革创新。质监部门要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努力提高特种设备安全质量水平。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格后续监管,加强对取得许可的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不再具备条件的,严格市场退出;对特种设备制造过程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实施监督检验,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依法登记,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进入使用环节,坚决查处无证使用的违法行为。三是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便民高效。
2.现场监管方式的改革创新。质监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监督,特别是发挥基层组织机构的作用,健全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动态跟踪监督;突出监管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要实行重点监管;要加强工作联动,提高现场监察和执法的工作效率。
(五)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1.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和运行安全的责任主体。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和运行安全全面负责。
我市辖区内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建立特种设备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转,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确保持证上岗,保证产品的安全质量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具有可跟踪性,主动申报产品监督检验或者履行施工告知手续。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在用设备依法登记、依法定检;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章作业;保证重大危险源防范监控和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保证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并适时演练;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明确职能,制定措施,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责任,以强化责任的管理理念促进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到位,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质检部门要做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环节的监督检查,动态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确保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重要设备巡查率、重大隐患整改督查率和事故结案率达到规定的目标,依法查处生产、使用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生产、使用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市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考核,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财政部门要解决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装备的投入,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适当补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费的不足;各级政府要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并协调解决好特种设备重大问题,积极支持质检部门对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和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