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充分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推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召开火灾隐患整治新闻通气会,突出整治火灾隐患有关措施,包括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公示、举报奖励、政府跟踪督办和整改问责制等。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对1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形成全社会“围剿”火灾隐患的态势,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三是在《江西法制报》、《南昌晚报》和南昌电视台等省市媒体建立火灾隐患整治专栏,定期对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报道,营造火灾隐患整治的浓厚氛围。
6、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公安部武汉现场会精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提升消防监督执法能力,严格规范消防监督行为,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为单位场所整改火灾隐患提供优质的服务。
7、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依法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等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火灾隐患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整治火灾隐患工作作为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协调行动,落实责任。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督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其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和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
3、明确措施,依法整治。各地要认真排查和梳理本地区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火灾隐患整治的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责任人,明确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和期限。
4、加强检查,追究责任。市火灾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场所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等情况;各县(区)政府也要组织相关部门组织检查。市火灾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将在整治期间定期组织明查暗访,督促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抓好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