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深入开展
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5]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南昌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九月九日
南昌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公安部武汉现场会和全省整治火灾隐患暨规范消防监督执法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市火灾隐患整治,进一步增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的能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在上半年全市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决定于8月31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众聚集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六小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整治活动,打一场“围剿”火灾隐患的攻坚战,为促进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武汉现场会议精神,结合专项治理工作,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为突破口,切实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降低火灾危险等级,增强保障能力。形成全社会“围剿”火灾隐患的态势,推动全市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坚决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南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和谐创业、富民兴赣”大计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突出重大火灾隐患跟踪整改这个重点,紧紧抓住“三个不放松”:一是紧紧抓住政府挂牌督办单位不放松,二是紧紧抓住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松,三是紧紧抓住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薄弱不放松。督促各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机制,彻底消除近年来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还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带普遍性和突出性的消防安全问题,形成“政府牵头、公安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消防格局,努力实现周永康部长提出的“三提升”、“三降低”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市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火灾隐患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整治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周关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季智勇、市公安局局长胡焯任副组长。成员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蔡安东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县(区)也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四、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