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做好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2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和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重大隐患的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七、加强和改善党对建设和谐湖北的领导
29、切实把建设和谐湖北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各级党委要把建设和谐湖北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社会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一同规划、一同安排、一同检查,把和谐社会建设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使用和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不刮风、不攀比、不急于求成,不提脱离实际的口号,扎扎实实地推进建设和谐湖北的工作。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良好的党风带动和促进社会风气好转。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团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履行好建设和谐湖北的领导职责。
30、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经常分析社会建设状况,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推动制度建设,及时了解、认真研究解决和谐湖北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健全社会管理网络,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省委、省政府将对建设和谐湖北的任务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抓好检查落实。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把本《意见》提出的要求逐项落到实处。各级党政机关要在建设和谐湖北中发挥表率作用。加强省直部门与市、县的协调配合,建立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的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形成建设和谐湖北的强大合力。
31、把理论研究、谋划长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不断认识和掌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努力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办法。要把长远性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把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结合起来,积极建设更加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努力形成社会突出矛盾及时化解、重大问题及时解决的长效工作机制。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建设和谐湖北、促进中部崛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