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公平,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收入,到2010年,力争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8%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5%以上。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与经济发展相互协调机制。完善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并随经济发展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快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加大省对下的扶持力度,努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提高县乡财政公共保障能力,积极化解乡村债务,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按照中央有关精神,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积极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积极运用财政、税收等杠杆加大收入调节力度,逐步解决部分地区、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17、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抓紧完成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推动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研究制定有关办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研究探索农村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径和办法。严格用地审批手续,规范征地程序,依法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加强对征地补偿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严肃查处乱占乱批土地和拖欠、克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问题,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其长远生计。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探索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面推行拆迁估价结果公示、行政裁决听证等制度,规范拆迁管理,依法进行拆迁,做好拆迁居民的合理补偿和安置工作,严肃查处违法拆迁行为。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国有产权转让,企业改制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优先用于安置职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大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力度,按照国家要求完成政府拖欠工程款清欠任务,研究制定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的有关制度,逐步实现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行业的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强价格监管和调控工作,做好全省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听证工作,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案件。
18、认真解决群众看病贵、子女上学难问题。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医药费用。全面推行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加大政府定价药品的降价力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探索建立“惠民”医疗制度和特困人群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规范和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鼓励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医疗领域。做好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加强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对农村疫区晚期血吸虫病人实施免费治疗;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艾滋病患者“四免一关怀”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艾滋病蔓延。加强职业病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