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加强乡村债务化解工作。今年化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清债、锁定陈债、禁增新债、积极化债。各地要加强领导,组织力量,进一步对改革前形成的村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核实,摸清底数,登记造册,据实确认,全面锁定;禁止发生新债,建立新债追究和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凡改革后违反规定发生新债务的村,必须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谁借新债谁偿还”的规定;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积极探索化债办法,实行一债一策,分类处理,采取剥离消债、降息压债、互抵转债、拍卖还债、清收偿债、管理减债、发展化债等措施,逐步化解债务。此外,各地要抓紧开展乡镇债务清理、化解的试点工作。
(二)依法做好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是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经济稳定与发展的大事,务必抓紧抓实。各地要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部署、工作责任和要求,认真执行《
农村土地承包法》、《
土地管理法》、《
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做到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坚持“大稳定、小调整”,避免引起新的矛盾。要尊重承包当事人的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协商,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调解土地承包纠纷、确权确地到户、签定承包合同、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项工作,依法完善二轮延包。
(三)建立健全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工作机制。一要继续坚持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对发生涉农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二要坚持向农民发放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监督卡,实行负担、粮食直补、良种补贴“三卡合一”,国有农场也要向农工发放政策监督卡;三要坚持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继续实行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四要建立农村税费监管信息系统,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项监管制度,尽快形成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四、扎实推进四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