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命与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

  二、生命与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开展生命与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科学有序地组织生命与健康教育的内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与健康观念,提高维护健康、防范侵害的能力,提升学生的生命价值,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与终身幸福奠定基础。
  3、开展生命与健康教育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对生命的尊重是生命与健康教育的基础。校长和教师必须确立生命关怀的情怀,将学生的生命与健康放在首位,热爱学生,关怀学生,赏识学生,努力创造一个师生之间民主平等、温馨和谐、充满生命活力的学生成长环境,按照学生的生命成长、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社会需求实施教育。
  --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要引导学生认识社会的复杂性,联系学生可能遭遇的不良诱惑、潜在危险、非法侵害,教给学生应对方法,提高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防范可能发生的危害,努力提升学生的生存能力和生命质量。
  --突出重点、尊重差异的原则。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的同时,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对个别学生发生的危机问题进行科学的干预。要因地制宜,从不同地区的实际出发,从学生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体现城镇和农村中小学生命与健康教育的不同特色。
  --整合资源、协调力量的原则。生命与健康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整合和利用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资源,在发挥学校教育优势的同时,协调家庭、社区的力量,形成教育合力,给予正在成长中的中小学生必要的及时的关怀与指导,提升学生的生命与健康质量。
  三、生命与健康教育的目标
  4、生命与健康教育的总目标是:整体规划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生命与健康教育的内容序列,形成学校、家庭与社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生命与健康教育实施体系,引导学生认识、感悟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掌握必要的保护生命、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形成尊重生命、爱惜健康的态度,进而尊重、关怀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为学生的终身幸福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5、义务教育1-4年级教育目标:帮助学生初步认识自然界的生命现象,初步认识自己的身体,了解必要的卫生保健和安全常识,初步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技能,培养亲近自然、爱惜资源的基本意识,引导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