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命
与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
(湘教发[2005]105号)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落实“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指导和规范我省中小学生命与健康教育工作,根据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和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规定,结合湖南基础教育改革的实际,我厅组织研制了《湖南省中小学生命与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请转发至所辖中小学校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二00五年十月十七日
湖南省中小学生命与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指导和规范我省中小学生命与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本纲要。
一、开展生命与健康教育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1、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科技的进步,青少年身心发展出现了新的特点,成长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在中小学校中开展适宜、适时的生命与健康教育,意义重大,任务紧迫:
--是提高民族整体素质的必然要求。青少年的生命质量与健康素质关系到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开展生命与健康教育,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谐的发展,使他们成为充满生命活力,具有健全人格、鲜明个性和创新智慧的一代新人,提高他们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趋势中的应对能力,是事关民族振兴的大事。
--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热爱生命、注重健康,是现代人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生命与健康教育的缺失,中小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生命困惑与健康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指导,一些学生心理脆弱、思想困惑、行为失控,校园伤害、意外事故、自杀等危及青少年学生人身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开展生命与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幸福奠定基础,是现代教育追求的根本目标。
--是推进我省中小学德育整体建设工程的重要举措。开展生命与健康教育,有助于拓展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途径,完善德育内容,更新德育方法,对于培养青少年形成科学的生命与健康观,进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