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第1号)
《关于继续深化网吧专项整治及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云南省通信管理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云南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厅(委、局、办)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文化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
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
云南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继续深化网吧专项整治及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意见
2004年2月至12月,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9号)精神,全国开展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省文化、公安、工商、通信管理、教育、财政、法制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网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对这一成果不能估计过高,一些工作还没有完全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当前的工作成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整治工作的目标还有差距,违规经营和容留未成年人乃至治安案件仍时有发生。针对当前网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省委书记白恩培,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明朝,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晏友琼的重要指示,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继续深化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现就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调整充实组织领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