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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四、加强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降低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
  (一)重视儿童和青少年心理行为的预防和干预。加强对学校教师、校医等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高早期发现儿童和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依靠学校现有工作队伍和网络,在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对儿童和青少年心理、行为的测试,并针对其特点,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包括技能训练)与咨询服务。学校必须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除通过校本课程和相关学科举办知识讲座外,初中二、三年级必须根据要求,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确保教师、教材、课时“三落实”。
  (二)加强妇女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的研究和干预。维护有精神疾病和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妇女的权益,要加强妇女孕产期、更年期特有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的干预及处理,降低其产前、产后、更年期不良心理反应发生率。加强农村妇女心理行为问题的多学科研究,开展针对农村妇女的心理健康咨询和危机干预服务,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农村妇女精神疾病患病率。
  (三)开展老年心理健康宣传和精神疾病干预。利用现有精神卫生资源,建立老年性痴呆干预网络。各级老龄组织要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在老年人群及其家庭成员和看护者中开展老年心理卫生宣传工作,普及老年性痴呆、抑郁症等老年期精神疾病和常见心理问题的预防知识,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活动并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帮助;基层老龄组织要关心老年人的生活,为处于离退休、丧偶等各种生活变故中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支持和帮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四)加强救灾工作中的精神卫生救援。各级精神卫生领导小组要责成相应的精神卫生机构制订灾后精神卫生救援预案,从组织、人员和措施上提供保证,降低灾后精神疾病患病率。积极开展重大灾害后受灾人群心理干预和心理应激救援工作,评估受灾人群的精神卫生需求,确定灾后心理卫生干预的重点人群,提供电话咨询、门诊治疗等危机干预服务。
  (五)开展职业人群和被监管人群的精神卫生工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职业人群的具体情况制订适宜计划,开展精神卫生工作,疏导和缓解职工因工作、竞争、家庭生活等带来的压力。把被监管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纳入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加强对公安机关监管民警和监狱、劳教部门民警及医护人员的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根据被监管人员精神卫生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被监管人员开展心理治疗和心理矫正工作。
  五、加强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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