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产业导向,提升能级。根据上海工业产业导向目录,郊区都市型工业园重点发展无污染、广就业的都市工业(一类工业),即以服装服饰业、包装印刷广告业、工艺旅游纪念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为主的产业,建设与城镇人口、生态环境相协调的都市型工业园。
三、发展目标
按照本市郊区规划发展纲要,到2010年,上海郊区规划工业用地总量为1000平方公里,形成产业基地、市级以上工业区、区级重点配套区和郊区都市型工业园四个层次的产业发展格局,其中产业基地和市级以上工业区、区级重点配套区及郊区都市型工业园分别与郊区新城、新市镇和居民村(社区)相对应,形成本市郊区布局合理、产业协调的城镇和产业体系,有效促进本市郊区人口、城镇和产业的集中和集聚。
四、建设要求
在符合以上原则的前提下,郊区建设都市型工业园需满足以下要求:
1、在产业定位上,主要吸引环保型、广就业、配套性的中小企业和都市型工业。
2、在选址布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选址选择原有存量集中工业点,位于或毗邻城镇建设区、市级以上开发区和区级重点配套区,以充分发挥现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和公共服务功能作用,降低都市型工业园建设成本。
3、在土地利用上,建设都市型工业园必须整体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存量工业用地,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水平。都市型工业园规划面积一般在20-30公顷左右,分期建设推进,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
4、在投资运作上,探索以集体经济为主体的建园模式,以镇、村集体资产或农民入股成立股份合作制公司或股份制公司,通过土地作价、土地使用权和征地补偿费等形式投入形成农民集体资产入股的不动产,自主进行都市型产业园的开发、建设和经营。
5、在运作方式上,从机制上保障镇村和农民长期收益来源,将农村土地转化为促进产业发展的有效资产,土地和标准型厂房以租赁使用为主,获取出租收益,为农民解决养老保险、小城镇保险、出租收益分红和土地使用补偿等长远保障。
五、试点程序
郊区都市型工业园的规划和建设,由市经委会同市规划局、市房地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根据按照上述原则和标准联合制订相关管理办法,按照试点先行、成熟一批、建设一批的方式开展郊区都市型工业园试点和建设。试点项目的审定,由各有关区(县)经委会相关部门报区政府预审后送市经委,由市经委会同市规划局、市房地资源局会审同意后实施。各区政府也要制订相关的建设和管理办法,规范都市型工业园规划和建设。列入建设试点的都市型工业园,市、区两级政府在规划、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